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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全省兩會期間,張董事長以省政協常委名義向大會提交了《關于修改河道工程維護費征收辦法的建議》,對河道費的征收辦法、標準、使用等提出了建議。
日前,省水利廳和省財政廳分別對張董事長的提案進行了書面答復。答復明確指出,河道費的收取標準的確存在不合理的問題,水利廳已會同財政廳、物價局向省政府專題請示,并經省政府批準,對計征標準進行了調整:對批發零售貿易企業、外貿出口企業、農產品加工企業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等四類企業由現行按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‰征收降為按0.5‰征收。同時,省有關部門將根據提案提出的建議,加強征收工作的管理和監督,不斷規范征收秩序和征管行為,提高執法水平和服務水平。(總裁辦)